临床试验稽查的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和多个参与方,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合规性。
以下是详细的稽查流程:
一、准备阶段:
1、稽查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,并在稽查前一周将稽查函、人员身份信息、稽查清单发送至机构邮箱,并告知专业科室。机构和科室同意后,方可进行稽查。
2、申办者以外的公司或个人进行稽查时,需提供申办者对稽查公司的委托书、公司营业执照、对稽查人员的授权、个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、GCP证书、保密承诺书等。
二、工作要求:
1、申办者稽查过程应由项目所在科室及研究者配合进行。
2、主要研究者应指定至少一名研究者全程陪同。
3、科室应提供适合稽查的场地和可以进行原始数据溯源的计算机。
4、原始数据溯源过程应在研究者监督下进行。
5、查阅过程应确保原始数据及资料的安全。
6、稽查结束后,申办者及研究者应确保所有借阅资料的完整无误,并及时归还/归档。
三、稽查过程:
1、稽查人员应提前与机构办质控员预约稽查时间,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审查。
2、前往研究中心时,需携带申办方/CRO公司委托书复印件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GCP证书等资质材料。
四、反馈与报告:
1、稽查结束后,需召开反馈会,主要研究者、研究人员、机构办工作人员到场参会,沟通确认问题后形成稽查报告。
2、稽查报告需递交机构办存档,并在稽查完成后30天内由稽查公司提交。
五、关闭中心流程:
1、在申办者申请关闭中心前,需完成项目稽查和监查。
2、如有必要,委托第三方稽查公司对试验项目进行全面稽查,并将稽查报告及整改情况递交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。
3、通过这一系列步骤,确保临床试验的稽查过程规范、透明,从而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可靠性。